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试
监考人员须知
1.监考人员须于开考前 30 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、答题卡,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。
2.监考人员必须逐一核对考生有效学生证,并让考生在《考试签到表》上签字确认,学生证遗失的需提前到系部出具证明,凭系部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。
3.监考人员将缺考人数、姓名、学号记载在《考场记录表》上,同时在《考试签到表》中填写“缺考”字样,有机读答题卡的还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学生班级、姓名、学号信息,并用2B铅笔在相应位置填涂学号及“缺考”标记;
4.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,应当众给予批评或警告;有舞弊行为的,应当场宣布该生考试舞弊,没收试卷,收留证据(如纸条舞弊的,须留存与考试相关的纸条;如手机舞弊的,须对手机中与考试相关的内容进行拍照留存),并在《考场记录表》中记录舞弊考生姓名、学号、舞弊情况,并让作弊考生签字确认,同时在《考试签到表》中注明“舞弊”字样,由一名监考人员将舞弊考生及其试卷、证据送交考务办公室处理;
5.在考试过程中,监考人员如发现有异常情况,应向巡考人员汇报;
6.考试结束铃响,收回试卷,并清点试卷数量,认真如实填写试卷袋封面及《考场记录表》,将有效试卷、《考场记录表》、《考试签到表》、空白试卷一并交考务办公室;
7.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不得无故迟到、缺旷,如有违反将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查处。
8.统考科目考试期间,学校成立巡视组,负责对全校的考场进行考试督查工作。
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试
考生须知
1.考生凭有效学生证进入规定考场,按《考场签到表》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。将学生证放在考桌左上角,以便监考人员查验。学生证遗失的需提前到系部出具证明,凭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。考试开始铃响后,考生才能开始答卷。
2.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,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、资料、笔记本、自带的草稿纸、纸条等以及各种电子、通信、计算、存储或其它设备。已经带入考场的,应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存放或关机。听力考试不准自带录音机进入考场。开卷考试科目,考生可携带与该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、资料、笔记本进入考场,但必须自己独立完成答卷。
3.考试开始30分钟后,考生不准进入考场。考生在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考生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交谈,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。
4.考生领到试卷、答题卡后,应清点试卷、答题卡是否齐全,检查试卷、答题卡有无破损、漏印、重印或错印等情况,若发现试卷、答题卡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。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,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,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。
5.试卷及答题卡(纸)发放后,考生应在试卷及答题卡(纸)规定的位置上用黑/蓝色钢笔、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、班级和学号,用2B铅笔在学号对应位置填涂,不得做其他标记;机读答题卡严禁折皱;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,否则,按违纪处理。
6.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,必须保持考场安静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传递物品、打手势、做暗号;不准偷看、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;不准使用通讯设备接受或传递考试信息;不准夹带、冒名或换卷;不准吸烟。
7.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,未按要求作答的,按零分处理。
8.考试时间结束,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,不得继续答卷,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,严禁考生将试卷、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9.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。对无理取闹,辱骂、威胁、报复工作人员者,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。
10.由于特殊原因,考生同时应考两门科目,其中一门科目需留考,考生必须服从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,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,否则留考无效。
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